清流雙月刊 NO.27

22 清流雙月刊 維護你我自身權益: / 國家文官學院政風室主任及國立空中大學兼任副教授 李志強 自中國武漢爆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世界 衛生組織命名為 COVID-19,下稱新冠肺炎)以 來,疫情在國際上持續延燒,由於傳染力強、 潛伏期長且迄今仍無解藥或疫苗,其嚴重性已 經超過 SARS,各國無不高度警戒並採取相關 必要措施。 然不禁令人好奇,一般民眾除了應該自我 防疫外,面對來勢洶洶的新冠肺炎,我們在 法律上之權利與義務究竟為何?此因攸關國 人權益,故本文將以《傳染病防治法》及 新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條例》等法規進行解析,期以協助 社會大眾依法遵行,合力對抗病毒。 面對 新冠病毒疫情 不可不察 人類生物安全緊急狀態 Human Biosecurity Emer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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