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NO.27
23 No.27 MAY. 2020. MJIB 概念釐清 我國業將新冠肺炎界定為第五類法定 傳染病,其主要法源為《傳染病防治法》, 另為緩解此次疫情對我國各產業造成之衝 擊,行政院於 109 年 2 月 20 日提交《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 例》(下稱〈紓困條例〉)草案,已於同 年 2 月 25 日經立法院會審議通過並經總統 公布,其內容涵蓋從事防疫醫事人員之補 貼、受檢疫或隔離者之補助與請假事宜、 徵調用物資之規定與補償、企業紓困與振 興措施、防疫相關規定與罰則等面向。罰 則部分除自公布後開始施行外,本條例其 他部分均將追溯自 109 年 1 月 15 日起適 用,直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而期間屆 滿後亦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法定權利 一、保護個人隱私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對於傳染病 病人、施予照顧之醫事人員、接受隔離治 行政院於 109 年 2 月 20 日提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於同年 2 月 25 日經立法院 會審議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內容涵蓋防疫醫事人員補貼、受檢疫或隔離者補助與請假事宜、物資徵調與補償、企業 紓困及防疫相關罰則等面向。(圖片來源:總統府;行政院,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8cbe04f2- 7a43-4876-a132-8f1f7025105c ) 人類生物安全緊急狀態 Human Biosecurity Emer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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