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NO.29

62 清流雙月刊 與商業化的活動快速增加,而這些私人/ 商業/非政府實體並不受國際太空法的約 束,使得國際太空法在實施上有了缺口, 也因此必須透過國家太空法的立法來彌補 此一漏洞,鑑此,國家太空法是一個國家 確保在國家層級以及私人/商業/非政府 實體進行太空活動符合國際太空法,同時 履行國際義務的重要工具 3 。 什麼是太空活動 ( Space Activities )? 事實上聯合國〈外空條約〉並未對太 空活動作出定義,它是由各個制定相關法 案的國家來決定,通常,太空活動是指: 1. 將載有衛星的發射載具發射到地球軌道或 更高的地方; 2. 將太空船刻意從外層太空 返回地球; 3. 由地面站對太空船(主要是 衛星)進行指揮和控制; 4. 衛星發射或太 空船返回點的操作等。另外,也有國家將 在特定高度以上但未進入軌道的發射,視 為太空活動的一種。 為什麼要制定太空活動法? 各國制定太空活動法的原因有以下幾 項 4 :首先是履行〈外空條約〉的義務,政 府機構與私人從事太空活動,不應違反〈外 太空活動具高度風險,為了確保公共安全,營運商的技術能力,包括發射載具、發射設施或回收場的安全性,需要經過一 定的審查。( Photo Credit: NASA, Tony Gray and Tim Powers, https://www.flickr.com/photos/nasakennedy/50173964378; Kim Shiflett, https:// www.flickr.com/photos/nasakennedy/50093790778 ) 3 Irmgard Marboe (16 April 2013). The Importance of National Space Legislation for the Peaceful Uses of Outer Space, UNCOPUOS Legal Subcommittee. 4 青木節子於 2019 年 APRSAF 專題演講資料。 法律小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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