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NO.30

21 No.30 NOV. 2020. MJIB 關心香港 提高警戒 珍視民主 回顧香港回歸及 一國兩制緣起 1984 年 12 月 19 日中華 人民共和國(下稱中共)與 英國簽訂《中共政府和大不 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 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下稱〈中英聯合聲明〉), 兩國除於次年 5 月 27 日互相 交換批准書外,並向聯合國 秘書處登記,〈中英聯合聲 明〉旋即於同日正式生效。 聲明除指出:中共政府決定於 1997 年 7 月 1 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又稱香港主權移 交或香港回歸)外,並指出中共對香港之基 本方針,將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確保其 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下 稱香港特區)實行,香港特區資本主義制度 和生活方式維持「 50 年不變」,除實行高 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 司法權和終審權,並保障人身、言論、出版、 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罷工、選 擇職業和學術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 利和自由。 1997 年 7 月 1 日零時香港特區 成立,結束近 153 年的英治政權,並依《中 共香港特區基本法》(下稱〈基本法〉)第 44 條規定,以行政長官為特區首長實施「港 人治港」。 1997 年 7 月 1 日零時香港特區成立,結束近 153 年的英治政權。(圖片來源:路透 社/達志影像) 1984 年中共與英國簽 訂〈中英聯合聲明〉, 指出中共政府對香港恢 復行使主權及「一國兩 制」原則下的基本方 針。(圖片來源:路透 社/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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