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NO.30
45 No.30 NOV. 2020. MJIB 協定中以人民為抵押物,即已破產倒閉, 他們也認為美國政府所作所為並非以人民 最大利益為依歸,因此不承認聯邦、州及 地方政府的法律、政策及規定,自我免除 對政府應有責任與義務,包括納稅、遵守 法律、持有駕照始可駕車等。他們自稱為 「主權公民」,自認為在形體上雖居住於 美國,但獨立自主( sovereign or separate from )於這個國家,有時亦稱為「憲法 人」( constitutionalists )、「自由人」 ( freemen )或「非居住美國的外國人」 ( non-resident aliens )。本質上,他們就 是一個自認政府對他們無管轄權的個人所 連結而成的鬆散網絡。 主權公民的理念想法古怪,令人不敢 茍同,其自造車牌、駕照甚至貨幣的行為, 也屬輕微犯罪,只有在舉辦研習班傳播理 念及教導他人如何透過詐騙手法以消除借 貸及獲取資金時,以及冒充或威脅執法人 員時,才會引起關注,但奧克拉荷馬市聯 邦大樓爆炸案澈底翻轉此種看法。 二、執法人員最關切的國內恐怖主義 1995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 時許,一輛 停在奧克拉荷馬市中心艾佛雷德 ‧ 穆拉 聯邦大樓( Alfred P. Murrah Federal Build- ing )前的卡車爆炸,炸毀該大樓及附近 建築物,造成 168 人死亡及近 700 人受 傷。美國執法人員當天即逮捕主謀麥克維 ( Timothy McVeigh ),另一主謀尼可斯 ( Terry Nichols )於 4 月 21 日投案。 這是美國本土於 911 事件前最嚴重的 恐怖攻擊事件,促使聯邦政府於 1996 年 通過實施《反恐怖主義及有效死刑法》 ( Anti-terrorism and Effective Death Penalty Act )。經調查發現, 2 名主謀過去 是陸軍同袍,一起加入拒絕承認聯邦政府 及執法機關合法性的激進運動團體「愛國 者運動」( Patriot Movement ),尼可斯 更是一名不折不扣的主權公民運動者,他 主權公民會有自造車牌、駕照甚至貨幣等輕微犯罪行為。 ( Photo Credit: FBI,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https://archives. fbi.gov/archives/news/stories/2010/april/sovereigncitizens_041310/ domestic-terrorism-the-sovereign-citizen-movement ) 主權公民運動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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