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NO.30
47 No.30 NOV. 2020. MJIB 案、共同習慣法( common laws )、布萊 克法律辭典( Black ᾿ s Law Dictionary )等文 件中之「不可剝奪權」、「公民不認同權」、 「拒絕與政府簽署契約權」等詭辯詞彙, 有人稱此行為是「文件恐怖主義」( paper terrorism )。更甚者,主權公民私設「通 用法庭」( common law courts ),並向政 府官員發出逮捕令。 四、主權公民理念已蔓延他國 主權公民運動本是美國本土恐怖主 義,但因網路興起與普遍, 1990 年代末 期,已輸出至加拿大、澳洲及英國、愛爾 蘭、奧地利等歐洲民主國家。奧地利警察 於 2017 年 4 月間逮捕 26 名主權公民運 動分子,他們均是「奧地利聯邦」( State Union of Austria )成員,拒絕承認奧地利 共和國的權威與合法性,此次遭警方逮捕, 因他們當中有些人涉嫌企圖挾持當地法 官、銀行人員及政治人物,並計畫以自己 的方式進行審判。 防疫措施下的大反彈 奧克拉荷馬市聯邦大樓爆炸案後, 民眾對主權公民運動的同情與認同一度消 奧克拉荷馬市爆炸案導致 168 人死亡,超過 680 人受傷,使方圓 16 個街區的 324 幢建築物受損, 86 輛車遭摧毀,共計造成至少價值 6.52 億美元 的破壞。此事件投入 665 名救援人員展開搜救和 恢復工作,某支救援隊於救援期間在牆上寫下訊 息要求懲治兇徒。(圖片來源:美聯社/達志 影 像; Bubba73 ,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 File:Oklahoma_City_National_Memorial,_U.S._(14).jpg ) 主權公民運動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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