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2017年1月號 NO.7

SALE SHOPPING SALE 51 No.7 JAN. 2017. MJIB 法令天地 案例: 小明任職之企業,各部門為了方便即 時聯繫及傳遞重大訊息,因此使用Line及 Wechat 等通訊軟體成立跨部門的聯絡群 組。近日小明對於群組裡某些同事傳遞的 訊息甚為困惑,不知是否有違反法令之虞, 特別向任職法務部門的大軍請教下列行為 是否合法? 1. 花花小姐經常在群組裡傳送電影的連結 網址,鼓勵大家自行連結收看免費電 影。近日又收到別人轉傳正在熱映的電 影「OO列車」影音檔,故而放到群組, 供大家下載觀看。 2. A部門的小志與B部門的小白,兩人於 公於私均屢有嫌隙,小志頻頻在群組裡 以侮辱性字眼罵小白,甚至因為小白下 班時順道載送同單位且住家相近的女同 事回家,便在群組裡調侃小白豔福不 淺,影射小白有外遇之事,讓小白非常 生氣,警告小志如再繼續散播不實言 論,後果自負。 說明: 一、利用通訊軟體轉傳電影連結網址或電 影影音檔 按〈著作權法〉第3 條第1 項第10 款 規定,「公開傳輸」係指以有線電、無線 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 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 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 法接收著作內容。而所謂「向公眾提供」, 不以利用人有實際上之傳輸或接收之行為 為必要,只要處於可得傳輸或接收之狀態, 就構成「向公眾提供」。 另按〈著作權法〉第3 條第1 項第5 款規定,「重製」係指以印刷、複印、錄音、 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 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 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 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 建築物者,亦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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