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2017年3月號 NO.8

28 清流雙月刊 噓! 有些事不能多說 對象,常利用境外時機接觸,並針對個別 需求與弱點,如赴陸經商人員採取稅務優 惠、提供商機等方式;另招待現、退役人 出國時機,進一步採取金錢利誘、協處債 務、設局陷害等方式,積極對目標利誘吸 收,一旦成功吸收,便要求渠等伺機刺探 國軍機敏資訊。 四、利用袍澤或同學情誼蒐情 從「退役上尉錢經國為敵蒐情案」、 「退役中校袁曉風為敵蒐情案」及「鎮小 江案」等案中,可發現中共對臺情蒐手段 仍是以軍中現職對象為主,然接觸管道均 為昔日同窗或同袍,利用此關係來進一步 拉攏為敵從事蒐情工作。 五、機密管制欠落實,致遭輕易竊取 因單位對個人保管之機密資訊管制鬆 散,亦未落實清查及稽核作法,肇致機密 資訊遭有心人士竊取;其中「羅賢哲案」, 竊密者為規避調查,透過僚屬關係索取非 個人業管之機密資訊,遭受要求提供資料 人員,因考量長官部屬關係,在未加思索 及缺乏警覺情況下,逕將機密資訊違規提 供,顯見個人保管之機密資訊,管制作法 欠周延,缺乏保密及法制觀念。 六、未適時檢舉反映,助長危害深度 從「蔣福仲案」、「袁曉風案」、「鎮 小江案」等案中,曾受引介同僚或遭利誘 出國,與中共情工人員境外會晤之國軍現、 退役幹部多數均隱匿未報,當事者因心存 僥倖,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唯恐 連累師長等鄉愿心態,未能主動檢舉反映, 致喪失應處先機,間接助長共諜活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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