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雙月刊 2017年3月號 NO.8

53 No.8 MAR. 2017. MJIB 法令天地 美國2017年 《國防授權法》 對臺美軍事交流之意涵與影響 ■ 國防大學戰爭學院上校主任教官 陳永全 前言 美國「2017年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7) 由美國聯邦眾議院於2016 年12 月2 日以 375 票對4 票同意通過後、聯邦參議院於 12 月8 日以92 票贊成、7 票反對通過。國 會參、眾兩院通過後,送交白宮,呈歐巴 馬簽署,首度讓臺美高階軍事將領及國防 官員的交流入法生效。美國前總統歐巴馬 於美國時間2016 年12 月23 日正式簽署該 法案,打破了美國1979 年與我國斷交以來 的軍事交流門檻,未來美國助理部長以上 層級的資深官員及現役將官都可以訪問臺 灣,而我國防部長也可望突破不能訪問華 府的限制。 美國2 017 年國防授權法案實質內容 一、文本觀察 在全文高達3076 頁的「2017 年國防授 權法案」報告中,39 次提及臺灣,第 1284 節論述,國會認為(sense),五 角大廈應推動臺美間高階軍事將領及 資深國防官員交流,以改進雙方的軍 事關係與國防事務合作。 二、重要論述 內文分別於第26 頁論述美國國會認知 的臺美軍事交流。 Sense of Congress on military exchange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aiwan (sec. 1284) (p. 26). 美國前總統歐巴馬於 2016 年 12 月 23 日簽署「2017 年國防授權法案」, 打破了美國 1979 年與中華民國斷交以來的軍事交流門檻,未來我國防部長也 可望突破不能訪問華府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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