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清流雙月刊 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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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全紀錄
到霸凌,甚至因此被殺害或自己結束生 社會不友善的眼光,而法律也沒有減緩其
命。2014 年 12 月間,美國一位 17 歲跨性 困境。
別青少年 Leelah Alcorn 自殺,在臉書留下
遺言,表示父母無法接受其跨性別身分是 跨性別者於法律上之處境
自殺主因,「請別為我感到傷悲,因為我
在法律地位進展方面,臺灣於 1988 年
的生命並不值得被延續……因為我是一名
於榮總醫院完成第一個變性手術。政府允
跨性別者。」
許跨性別更改身分證與戶口名簿之性別,
條件卻相當嚴格。欲登記者必須 (1) 年滿 20
臺灣的例子 歲;(2) 經過兩個心理醫生的心理評估;(3)
在臺灣,較早的正面報導是 2001 年 移除生殖器進行變性手術;(4) 已經依其認
TVBS 週刊對跨性別者「鍾玲」的報導。他 同之性別生活超過兩年;(5) 有父母與家人
是臺灣最早從事反串表演的人之一,回憶 支持。這麼嚴格的條件使得跨性別者即使
進行變性手術,也無法在法律上取得與其
起有時候表演完會被警察要求脫褲子「驗
性別認同相符的身分。
明正身」。在社會不見容的時代,他去泰
國動手術,到第 5 天可以拆紗布時「高興 2008 年, 內 政 部 用 內 授 中 戶 字 第
到眼淚都流下來」。2002 年,另一位跨性 0970066240 號函示放寬條件,需要兩位精
別者蔡雅婷到戶政事務所,希望將身分證 神科醫師評估鑑定診斷書之外,跨性別者
原本「像男性」的照片換成當時較為女性 必須移除生殖器官,才可以申請變更性別。
的樣子卻受到拒絕。當時政府機關回應, 儘管相較於過去有實質進展,不過仍然使
在姓名條例放寬更名條件後,有性別認同 跨性別者從此無法生育才能申請變更性別
問題的民眾可更改男性或女性名字的使 身分。這樣的函示受到人權團體批評,認
用,但是照片會誤導外界判斷,身分證是 為其違反聯合國政治公民權利公約第 7 條
一種公文書,必須有正確性,應以法定性 的殘酷、非人道對待,與《消除對婦女一
別註記。據更新的醫學研究統計推估,臺 切歧視公約》第 5 條的「國家應採取適當
灣約有千名的跨性別者隱藏在社會中不被 手段消除歧視並避免強化社會之性別刻板
看見。然而,跨性別者在臺灣,面對的是 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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