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清流雙月刊 NO.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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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門寶典
創意 抄襲
或
─以政策行銷為例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政風室主任 吳仲明
媒體報導臺北市長柯文哲,於 106 年 3
月出席竹子湖海芋節開幕儀式,為了推廣
政策,配合主題「漫慢」,cosplay 成知名
動漫《火影忍者》的主角漩渦鳴人,是否
已經算是著作權法的重製?另外,隨著「精
靈寶可夢」系列遊戲的風靡,在開學季,
有學校以「寶可夢」意象迎新,甚至師長
直接 cosplay,校方能主張尚屬《著作權法》
的合理使用範疇嗎?
外國人著作之保護
依我國《著作權法》第 4 條規定,對
於外國人著作的保護,採取「首次發行原
則」及「互惠原則」。前者要求外國人的
著作必須於我國管轄區域內首次發行,或 為了歡迎新鮮人,許多學校紛紛祭出「寶可夢」迎新,更
有師長直接扮成皮卡丘等角色。(圖片來源:臺中市政府
於我國管轄區域外首次發行後 30 日內在我 教育局,http://www.tc.edu.tw/SchoolNews/show/view/id/58246;臺
北市政府,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
國管轄區域內發行者。但以該外國人之本 9B89E9413&sms=72544237BBE4C5F6&s=0D8EF6EE002DAD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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