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清流雙月刊 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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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恐任務
三、 資助者 資恐途徑
資助者與一般民眾無異,多數資助者
資恐之資金來源可能係合法途徑,亦
背景單純、有正當工作且無前科,過
可能來自非法管道,無論合法或非法,資
往交易紀錄亦相對正常合理,任何自
金均可能有洗錢行為多層化(layering)之
然人、法人或團體都可能成為潛在的
現象,企圖隱匿資金來源及最終去向、阻
資助者。
斷金流,造成執法人員查緝之困難;或利
四、 資助款項來源可能合法正常 用人頭帳戶、公司帳戶或團體名義,企圖
在追查洗錢犯罪時,資金來源是否合 以合法掩飾非法。資助的形式固然種類繁
法係判斷洗錢行為的重要指標,惟資 多,且具多樣化,惟不外乎下列數種方式:
恐的資金來源可能是合法且正常的, 一、 利用金融機構轉帳、匯款
例如薪資、定存解約、買賣收益等。 二、 向銀樓購買實體黃金
三、 利 用 指 定 非 金 融 業 事 業 或 人 員
五、 資恐僅能從「風險」判斷
(DNFBP,如律師、會計師、地政士、銀
FATF 防制洗錢及資恐 40 項建議中,
樓業者等)協助合法化資金來源及去向
最重要的概念為「以風險為本之方
四、 跨境現金流通、直接交付現金
法」(Risk-Based Approach),而資恐
僅能從客戶、產品、服務、國家、地 五、 利用虛偽國際貿易,掩飾資金來源、
區等風險高低進行資恐風險判讀。 去向
恐怖攻擊的資助形式繁多,包含轉帳匯款、實體黃金、跨境現金流通或直接利用採購武器或網路虛擬貨幣
等資助手段。
No.12 NOV. 2017. MJIB 41